活動辦法
註1: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本基金之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本基金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收益平準金係指本基金成立日起,計算日之每日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中,相當於原受益人可分配之收益金額。本基金持股之股利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各別企業而定。主要來自於「高股息優質龍頭」企業發放的現金股利於累積一段期間後,分為12個月,每月分配給投資人。另每月之收益分配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現金股利、利息收入、已實現股票股利、子基金收益分配及收益平準金等收入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且不需扣除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每年度分配收益係以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所得之已實現資本利得扣除資本損失 (包括已實現及未實現之資本損失 ),並扣除應負擔之費用後之可分配收益。經理公司認為有必要(如市況變化足以對相關基金造成影響)可適時調整收益分配金額,惟本基金B類型受益權單位可分配收益,於經理公司決定收益分配金額後,若有未分配收益得累積併入以後之可分配收益。
註2:資料來源 : 理柏、台北金融研究發展基金會、晨星(晨星分類-亞洲不含日本股票之基金包含於台灣核備銷售之境外基金及投信基金合計共40檔);晨星星等評級以呈現同組別基金風險調整後的相對表現,評級結果由最高5顆星到最低1顆星);資料日期 : 2020/9/30。
註3: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